问:遗失《报到证》如何补办?
答:《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可补办《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办理步骤:1、登报: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审核:持本人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研究生工作部思就科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到研究生工作部思就科开具《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 3、补办:持《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重要说明: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