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0年06月18日 10:30 招生办 点击:[]

    一、考试时间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省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的时间:
2010年3月18日至25日;现场报名的时间:2010年3月27日至28日

      考生首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登录本人的基本信息,并仔细核对所登录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然后到各报名点现场报名,验证、缴纳相关费用并现场照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对经考生签字认可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负完全责任,一律不再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程序:
    1.考生到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或在网站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下载
)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考生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报名,验证后告知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本人网上报名的唯一编号,在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网上报名唯一编号从数据库调出考生基本信息并与考生本人核对后,进行当场拍照。
    3.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4.联系电话:0734-8282310      

    四、成绩查询
    登录网站
www.cdgdc.edu.cn查询个人成绩。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注意: 
  1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准确登录本人基本信息,然后才能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点摄像。否则,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考试,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湖南省正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违规考生相关信息将记入湖南省公民信息数据库中,请广大考生不要违规。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2.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南华大学报考点

上一条:南华大学2009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
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