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申请人报名注册时必须已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并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报名时间: 7月6至7月12日;9月7日-11日;报名地点: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三)课程学习:脱产 1 年。
(四)招生总数: 50 名。
(五)报名程序:
1 、申请人在南华大学网站( /yjs/ShowArticle.asp?ArticleID=3623)下载“ 2009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填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 、带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同时须带原件以备查)以及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 张,到研究生处招生办报名;
3 、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到校财务交纳课程学习费 。报名完成。
(六)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同等学历水平的认定
(一)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在此方面水平认定须在论文答辩之前进行,我校学位办将提供有关表格。
(二)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二是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 .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申请人按照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培养方案,通过课程考试。具体课程设置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培养办查询。查询电话: 8282276
2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 1 )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2 )部分学科的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 5 月底,报名时间为每年 3 月初。
3 .四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1 .时间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各一式三份送学位办存档,另交数份到院系供答辩用)。学位论文提交时间一般应在每年的 4 月 15 日前。
2 .论文要求:
( 1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 2 )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的部分,可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的论文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
( 3 )论文用中文撰写,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具体印刷格式由研究生处学位办提供。
3 .论文评阅:我校学位办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评阅申请人提交的论文。论文评阅合格者将被安排进行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不合格者允许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申请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4 .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在论文提交后 6 个月内公开进行。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的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至一年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重新答辩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授权学科、专业范围
我校可以授予同等学历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具体专业有:伦理学、产业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数学、理论物理、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与理论、物理电子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应用化学、采矿工程、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内科学、儿科学、护理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药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学。
具体的学科专业招生情况向我校研招办查询。查询电话: 0734-8282310
欢迎有志之士以同等学历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