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省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主要精神 
     
 
(一)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仅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审核。基本原则为“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本省或区域内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需申请、宁缺毋滥;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要求,不以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条件;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培养模式改革作为学位授权审核的重要依据,构建前期学位授权审核、培养过程监控与后期学位授予质量评估相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审核的办法。省学位委员会开展所属院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省学位办规定各高校最多只能申报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或领域);鼓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硕士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撤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以不计入限额增列相应数量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审核工作要求。强调学位授予单位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在申报过程中,要与行(企)业组成联合专家组对申报点逐一进行论证和评审;省学位委员会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组成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认真评审。专家组成员中有相关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 
   
 
   二、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科学谋划、整合资源、知己知彼、强调优势 
    
 
    由于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省学位办规定各高校最多只能申报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或领域);因此学校将根据各个学科自身办学特色和优势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来最终确定上报的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或领域,各学科先自行整理材料,最后由确定的3个申报学科重新整合全校资源进行材料整理,确保材料的质量。 
    
 
    三、我校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方案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组织班子成员、系(教研室)、研究所及有关学位点负责人会议,充分认识这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在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结构,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需求,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准确理解国家和省学位办文件精神及学校的要求,确定目标,周密部署,合理调配,力争成功。 
    
 
    (二)组建各级班子,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1、学校成立“南华大学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树梁  文格波 
    
 
    副组长:丁德馨  
    
 
成  员:陈国民  刘泽华  谢水波  雷小勇    刘  永 
    
 
        于  涛  雷泽勇  陈海利  刘  春    王新林 
    
 
秘  书:曾志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办公室主任:刘永(兼)。 
    
 
    任  务:全面协调全校人、财、物的调配,负责本次申报领导工作。 
    
 
   2、成立“南华大学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专家组” 
    
 
分理工、医学、和经文管三个专家组,每组7-10人,成员应是学科知识渊博,有名望的专家。 
    
 
专家组任务:从全校学位点布局的角度,对全校相应专业学位授权点或领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书面修改建议,并分别推荐2个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的评审和推荐。 
    
 
   
      
   
 
经文管组 
    
 
组  长:邹树梁    
    
 
副组长:刘  春 
    
 
主要负责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金融、法律、翻译、社会工作、会计、公共管理、审计 
    
 
医学组 
    
 
组  长:文格波    
    
 
副组长:刘  永 
    
 
主要负责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公共卫生、药学、护理 
   
 
理工组 
    
 
组  长:丁德馨    
    
 
副组长:王新林 
   
 
主要负责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工程、艺术、应用统计 
   
 
3、各学院成立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领导小组 
   
 
    人员:学院院长、副院长及相关人员。 
    
 
    任务:负责本学院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的全面工作,负责与学校各级班子的协调。 
    
 
    4、各学院成立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小组 
   
 
    人员: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申报材料中的参加人员。 
    
 
    任务:申报材料的撰写,相关背景材料的收集和保存,材料中涉及人员的调配。 
    
 
    四、申报材料准备 
  
 
    (一)撰写论证报告 
    
 
    参照《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见附件2),撰写学位点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从人才需求和招生计划、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质量保障条件以及自身的优势与特色等方面就增列本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还须就与行(企)业合作的状况做出说明。论证报告限5000字以内。 
    
 
    各申报点要抓紧讨论和分析湖南高校已有布点情况,主动了解兄弟高校发展硕士专业学位重点领域和申报工作动态,掌握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社会需求特别是从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布局、经济转型升级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角度撰写论证报告,充分体现行业特色、学校特色和支撑学科特色。 
    
 
    (二)拟订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拟定要求:请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单位办学特色制定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类别中分设领域的,需按申报领域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及规格、专业领域、学制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课程设置及学分、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就业去向等内容。 
    
 
    结合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还须说明培养方案在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主要特色和创新。建议要围绕课程建设和改革、实践基地建设等环节体现科教互动、产学研结合,注重研究生能力的培养,着力体现与学术型学位的培养方案的区别。 
    
 
    (三)填写申请表 
    
 
    请各学院结合现有的学科情况,在建设、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3),要加强整合,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 
    
 
    各学位申报点提交的申报表(见附件3)将作为本次授权审核及取得授权后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文件。拟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在充分调研全省现有布局、可能面临的竞争、本学位点存在的问题以及自身优势的基础上精心选定,同时必须符合《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二)各学院、各部门在申报论证过程中,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依据基本条件,通过联合组织材料,加强组织论证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要对近五年有影响的专业实践活动与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校内专职教师优先着重考虑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实践经历人员;加大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力度,优先选择与行业内有影响力或示范性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合作,及时签订合作协议,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需求,并精心准备好5-10份相关合作协议,同时附有相关合作成果的证明。 
    
 
    (三)必要时可去已获得相应专业学位授权的高校学习调研。 
    
 
    (四)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上报;如申报多个学科,请按先后排序后上报。 
    
 
(五)加强与兄弟院校、相关专家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 
   
 
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过程中与兄弟院校、相关专家和各级行政机构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材料的函评阶段,重点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函评专家的联系,把我校所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等情况多向专家汇报,让他们尽可能多的了解我校的情况。在终审阶段,重点加强与各级行政部门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评议组专家的联系。 
   
 
    各学院要分析所要联系的专家或学校的情况,落实到人,不要遗漏,并且要早做工作。 
  
 
    (六)申报材料所涉及数据均需真实有效,并且能及时提供支撑材料。 
    
 
    (七)为保证申报质量、便于联系与沟通,请各学院将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八)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请各申报点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加强资源整合和人财物各项保障,不拖学校后腿,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六、材料报送 
  
 
    拟参加申报的学院请于 
   
   
   
   
    12月 
    23日 
   前将《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含论证报告、培养方案及说明、简况表)1份(简装)、其他表格及支撑材料递交研究生处学位办。上述有关材料均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校办公系统曾志伟邮箱。 
  
 
    联系人: 刘  永    联系电话:8282337    13507341111 
    
 
             曾志伟    联系电话:8281311    1397479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