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等4位同学系南华大学学历博士研究生,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好,完成了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了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和《南华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授予高峰等4位同学博士学位。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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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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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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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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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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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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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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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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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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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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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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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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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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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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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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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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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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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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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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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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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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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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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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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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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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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三个月(2013年12月31日到2014年3月31日)。有异议者,请与南华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0734-8281311。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