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指标及联系人
表1 各研究方向调剂指标及复试联系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调剂总指标 |
复试联系人 |
071000 |
生物学 |
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2 |
彭老师,010-61777154, Emai:1178107188@qq.com |
02神经生物学 |
03遗传学 |
100100 |
基础医学 |
0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7 |
陈老师,010-66932339, Email:chenhl025620@163.com |
02免疫学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01卫生毒理学 |
3 |
李老师,010-66932232,Email:471507143@QQ.com |
100700 |
药学 |
01 药物化学 |
4 |
02 药理学 |
QQ群:853606130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且资格审查合格。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其中,071000生物学接收10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二)公共卫生专业调剂与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保持一致。调剂系统拟于4月8日0:00-14:30开放。详见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usc.edu.cn)
表2 各研究方向调剂规则
一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调剂规则 |
排序办法 |
071000 生物学 |
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10生物学、0778基础医学、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专业(含下属学科及专业)优先。 |
初试业务课成绩/3+初试英语成绩 |
02神经生物学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10生物学、0778基础医学、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专业(含下属学科及专业)优先。 |
03遗传学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10生物学、0778基础医学、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学科或专业(含下属学科及专业)优先。 |
100100 基础医学 |
0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不包括影像、康复医学)、口腔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药学,生物科学类,全日制本科。 |
初试英语成绩排序 |
02免疫学 |
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不包括影像、康复医学)、口腔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药学,生物科学类,全日制本科。 |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01卫生毒理学 |
以预防医学(100401)、基础医学(100100)、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07)、食品卫生与营养学(100402)、卫生监督(100404TK)、全球健康学(100405TK)、运动与公共健康(100406T)、临床医学(100201)、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医学实验技术(101002)等本科专业优先。 |
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名 |
100700 药学 |
01药物化学 |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 |
按统考科目(政治+外国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
02 药理学 |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我单位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及时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预计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另行通知。
调剂复试时间预计为 4月8日-4月24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缴纳复试费(120元/生•次)
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
考生缴费凭证需提交存档。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将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考专升本在读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7.《诚信复试承诺书》。
8.考生复试缴费凭证。
9.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上述材料中1、2、3、4、7、8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四)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需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
④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要求: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1)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5。
(2)复试成绩B(满分100分)。
(3)总成绩C= A*60%+ B*40%。
(二)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体检不合格者;
2.我单位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以学校的最新文件为准。
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1. 学院的复试工作由监察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 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协作培养基地。
南华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协作培养基地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