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时间与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月2日上午 8:30-11:30 外国语(考试时长:3小时)
6月2日下午 14:00-16:00 业务课一(考试时长:2小时)
6月2日下午 16:30-18: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长:2小时)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化工楼(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考生凭准考证从南华大学东门进入校区。请考生提前选择合理的出行时间和方式,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2025年5月29日-5月31日,已通过我校报考资格审核的普通招考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华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gl.usc.edu.cn:8088/zsbm/logo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用户名:研招网报名号;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A4纸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予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考场规则
1.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施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进行考试。
2.考生作答工具和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备,不得自带。自命题科目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携带必需的用具。每科考完后将配备的作答工具和草稿纸放在桌子上,不得带出考场。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手表、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设备,智能穿戴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以考试作弊论处,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不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考试期间随身物品放在考场(考试教室)外“小件物品放置处”,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请不要携带至考场,学校不负责保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查看准考证“考试地点”及“备注”栏目的内容,提前了解考试地点,充分预估到达考场的交通状况及所需行程时间,以免迟到。
2.考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身份核验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方可进入考场。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如丢失或超过有效期,应尽早于考前到所属公安部门补办或者开具个人身份证明。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试实行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5.考生在第一场考试前签署并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
6.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办公电话:0734-8282310。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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