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华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06月19日 16:41  点击:[]
关于印发《南华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问:研究生如何报销医保费用?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
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