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学位材料是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学院审核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予办理。
2、以上材料中1、2、4、5、8项为纸质材料;1、3、6、7、8项为电子材料,所有电子文档的类型需按照要求提交。各学院按照项目分类整理好,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院在接收毕业生的材料时,按要求认真检查材料的规范性,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务必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接收。
下一条:答辩后各单位上交到研究生院的学位材料清单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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