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本科期间享受过的不能再次享受,系统能审核出来)。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3份,需双面打印,请各培养单位参照模板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2024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见附件2)
2.毕业生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到A4纸的同一面上。
3.毕业生按本人申请类别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助学贷款的3份材料均为彩色打印。若申请本人符合多种申报类型,只需选一种申报类型并提交申报类型对应的材料即可):
(1)孤儿类:提供《孤儿证》或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证明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必须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2)残疾人类:提供《残疾人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
(3)城乡低保家庭: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以及低保金领取的存折主页和流水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请以附件3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为样本格式开具相关证明。
(4)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份(生源地贷款电子合同可直接彩色打印)。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5)属于特困大学生的毕业生需提供由特困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请以附件4 “特困人员证明”为样本格式开具证明,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
(6)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振兴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请以附件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为样本格式开具证明,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
(7)属于贫困残疾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相关联的户口本(须能体现残疾证持有者和申请大学生户口关系)和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开具的贫困残疾家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盖章),请以附件6为“贫困残疾家庭证明”样本格式开具证明,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
4.毕业生本人在衡阳市市区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正反双面复印件3份(即学校发放奖助学金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到A4纸的同一面上),在复印件上写清楚以下信息:①姓名、②电话号码、③详细的开户行名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衡阳蒸湘支行等),且不要有任何涂画和多余文字内容,所登记的卡须能正常使用。
四、申报、发放程序
1.个人线上申请。所有要申请的困难毕业研究生都要根据《求职创业补贴-学生手机端申报操作指南》(附件8)通过手机端申报,并上传困难证明材料(和申报类型要对应),困难家庭毕业生要求上传户口本,省民政、省残联、省乡村振兴局校验的数据,并于2023年9月7日10:00前完成线上申请。
2.个人线下申请。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本人于2023年9月7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请参照模板填写和打印,打印前注意需要删除表格中的红色字体)及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线上和线下申请必须都按要求提交,2个步骤都要进行,缺一不可。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的申报类型要一致,提交的材料也要一致。
3.学院初审与公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班级评议等公开方式,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形成《XX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7)。最晚于2023年9月11日12:00前将核查无误的毕业生申报的材料(整套材料一式三份)及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并送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即所有相关纸质材料),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7电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uscyjssjk@163.com。
4.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审。
5.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
6.衡阳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后,学校立即按要求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相关2024届毕业研究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毕业)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2023年9月11日前)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申报和审批工作。
3.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此原因未获得相应补助或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法规问题,均由作假者自行承担。
4.申报的毕业生同学要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所需原件经衡阳市部门联合审核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到研工部领取后统一发放。
附件: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XX学院2024届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名册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4.特困人员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6.残疾家庭证明
7.XX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8.公共就业系统_求职创业补贴-学生手机端申报操作指南
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