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开始按照此材料清单提交材料。原《学历生(非学历生)答辩后提交到研究生院的材料清单》废止。
上一条:(2023)关于使用《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和书写规范》的通知 下一条:提交图书馆论文的要求
【关闭】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