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

2018年12月12日 08:2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保密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保密办,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保密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保密办,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保密办,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保密办,各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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