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
及学位申请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涉密学位论文及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规定》以及《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分为内部、秘密、机密。绝密级的国家秘密项目不能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内容。内部级论文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秘密级论文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原则上与所涉及秘密项目的密级一致或低于原项目密级。:
(一)密级确定为 “机密”、“秘密”的论文,是指研究背景源于保密科研项目、课题或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
(二)确定为“内部”的论文,是指合作单位核心技术或合作单位认定为保密项目,或准备申请专利、技术转让,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突破且又尚未公布的科研项目的论文,或在内容上不宜公开的“内部事项”。
(三)凡属“内部”、“秘密”、“机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作者发表论文的规定
涉密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满足学校及所在学科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内容必须进行脱密处理,不能涉密。
第二章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
第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制作、完成到评阅、答辩、归档,必须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第五条 涉密论文的确定
(一)进行涉密项目的研究生在开题前必须由导师、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按照项目来源来确定研究内容的密级,其中导师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二涉密研究生写作的学位论文中涉及涉密科研项目的内容时,导师应严格把关,尽量避免在论文中涉及任务来源、型号、技术指标等涉密内容。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严禁公开发表涉密信息。
(三)涉密研究生制作学位论文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与导师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定密申请,并认真填写《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定密申请一般应在论文开题时提出。论文涉密部分的制作不得在非保密环境下进行。
(四)通过审批已确定密级的学位论文,须在封面右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符号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秘密★ 10年”。涉密学位论文在装订时,必须将相应的《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复印件附在论文之后。论文未经过审核的禁止使用国家秘密标志。
第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评阅和答辩
(一)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答辩时,项目组参加人员和评审组成员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事前应先填写《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审人员审查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二)涉密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可只聘请校内有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和组成答辩委员会,具体人数与非涉密论文答辩相同。事先应填写《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聘请评审专家审查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查。涉密论文答辩不公开举行。
(三)确需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答辩的,需由其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出具涉密人员资格证明,并由聘请学院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与《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聘请评审专家审查表》一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四)送审的涉密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编号、登记,并采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传递。外单位评审专家需签订的保密协议须与论文同时送出,审后一并及时收回。
(五)涉密论文的作者、导师和参加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学位审定人员对有关内容应负保密责任,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涉密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在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使用后,应及时收回,由院系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归档
(一)涉密学位论文归档由军工质量保密办按照《南华大学保密工作规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研究生在毕业答辩结束后应及时上交一本涉密学位论文至军工质量保密办。
(二)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查阅和公开。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归档将按照非涉密学位论文的形式进行管理和提供对外服务。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校保密委员会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
1.附件一:《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
2.附件二:《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审人员审查表》
3.附件三:《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聘请评审专家审查表》
4.附件四:《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
5.附件五:《南华大学研究生涉密材料移交清单》
附件一 南华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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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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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年 月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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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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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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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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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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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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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密级 |
□内部 □秘密 □机密 |
保密期限 |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论文 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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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选题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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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选题来源及性质(打√) |
□ 国家各部委、省市下达的国家秘密项目 □ 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国家秘密项目 □ 合作单位核心技术或合作单位认定为保密项目的或准备申请专利、技术转让 |
定密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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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学位论文产生的背景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课题,或合作单位核心技术、合作单位认定为保密项目,或准备申请专利、技术转让,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突破且又尚未公布的科研项目。论文内容包含全部或部分核心涉密科研项目、课题的内容。 申请人签字: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使用信息设备 |
涉密计算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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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存储介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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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注:1.定密依据须附材料(如项目合同书标有密级页面的复印件、原涉密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函或证明等),如所附材料涉密,须附书面说明;
2. 此表一式五份,在开题报告前申请、填写,毕业时分别交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档案馆、图书馆,并连同精装论文交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军工质量保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