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学位〔2016〕1号)精神及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过需求摸底调查,在学校与相关学院、学科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撰写论证材料、邀请同行专家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等工作环节,拟撤销3个学位授权点,同时拟增列3个学位授权点,现将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一、动态调整拟撤销的学位授权点
1.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704应用化学;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085239项目管理。
二、动态调整拟增列的学位授权点
1.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0833城乡规划学;
2.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351艺术硕士;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085210控制工程。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6日-5月10日。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电话或直接到研究生院反映。
研究生院电话:8281311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