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7年03月28日 19:35  点击:[]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等有关文件和教育部、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二、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设置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学院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各小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1.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志刚

副组长:张琍 汤永红  颜亚平

成员:王毅 赵兴斌 廖勇仕 周玉生 肖美美 何振华

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招生单位招生工作方案,并325前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3)负责协调本学院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审批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毅

副组长:邓宏军 陈亚军  

成员:雷长城  谢文彪  罗志强  彭辉灿  方向军

秘书:王一龙

职责:

(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

(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工作政策咨询;

(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提交上报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 院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罗志刚

   副组长:张琍 汤永红

 成员:雷长城  谢文彪  罗志强  彭辉灿  方向军

       秘书:陈亚军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批。

4.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颜亚平

副组长:王铁石

成员:邱艳君 钟益和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复试录取全过程工作,同时加强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并负责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按A类地区国家线要求【总分≧295;单科(满分=100)41;单科(满分>100)123】。

四、复试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1、复试阶段总体安排:328--330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

2、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2017328830-170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凭报到单到第二临床学院教学科研部(新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906室)报到验证,进行资格审查,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顺序装订)、政审表考生自述,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2)笔试时间:20173298:30-11:30

     笔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5楼多媒体教室教室。

(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于8:1015楼候考室统一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并按编号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3)临床技能考试时间:201732914:00-18:00

     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4楼临床技能中心

(考试步骤:考生13:30到达考场,在15楼候考室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候考→按编号顺序到14楼参加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4)面试:20173308:30-12:30

     面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4楼临床技能中心

(考试步骤:考生8:00到达考场,在15楼候考室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候考→按编号顺序到14楼参加参加专业面试。)

    5)考生复试通过后,并且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办理拟录取手续。

五、调剂工作

1、校内调剂

1)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原则上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内调剂:为简化工作流程,各学院或医院可根据有关规定及考生本人申请要求,在本学院或医院内部相近专业方向进行调整参加复试。

3)学院间调剂。目标专业为非临床专业校内调剂考生直接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目标专业为临床专业校内调剂不需要通过研招网的调剂系统,考生完成第一志愿医院复试后,考生可查询南华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各医院缺额表或咨询各医院缺额情况,在经调出医院和调进医院同意后,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按照拟调剂医院的安排参加复试,不得同时向多个医院或者专业申请校内调剂,一经发现同时被多个医院或专业拟录取,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2、校外调剂

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将第一时间将有缺额的专业在系统中开通接收调剂。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二级招生单位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且满足本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4调剂生复试通过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凡欲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硕士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 index.do

3、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七、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理论(100分)和专业英语考试(100分),专业理论命题范围为一级学科,专业英语可以自带纸质版本字典,不可携带电子字典或参考书籍。

2、临床技能的考核:学院按一级学科层面组织临床技能测试(包含体格检查与基本操作)200分)。

3、面试:学院按二级学科层面组织面试小组,主要针对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100分)

八、拟录取

1.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5×(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3

5.各招生单位(学院或医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校本部各学院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学术型计划单列下达。

6.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各学院须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报研招办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10天。

8.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9.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院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899985(学院),0734-8282310(学校),0734-8281304(学校);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可实行差额复试。

2.破格考生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主要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专业必须是报考第一志愿单位与第一志愿专业,各学院必须加大破格考生复试力度,并且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报告(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省部级奖,获得专利,发表核心期刊文章等)。

3考虑到报考学科专业上线人数不均衡,各招生单位应尽可能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创造校内相近专业调剂复试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各招生单位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组织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流程,避免出现复试导师迟到,随意接听电话,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提高复试录取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5.由于教育部新出台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2017年起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100),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转至其他专业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十一、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1、复试完成后归档下述材料上交研究生处。

1)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2)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申请表;

3)南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4)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自行保留存档)

5)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录取结束后,于6月初统一到研招办加盖公章,并带回各学院保存)

6)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7)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

8)校内调剂汇总表;

9)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将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档、录取意见汇总表及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提交到研招办。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01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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