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文件精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质量优先。规范复试工作,严明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具体负责安排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协调相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问题,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监督、检查。负责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并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4、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复试专家小组
1)相关招生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须有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参加。
职责:(1)按学校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招生工作方案(计划),以及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复试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2)指导成立学科复试专家小组;(3)协调本学院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学科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一般由9~15人组成。组长由所在学院院长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博士生导师及学术水平较高的同行专家代表组成。
职责:(1)签订“公正”承诺书,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及时提交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
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控制分数线如下:
初试三科总分不低于150分,英语不低于45分。
四、复试形式、内容
1、复试形式: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应用能力等形式的笔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
2、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a)、专业素养能力考核(b)、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c)、综合素质考核(d)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20%、30%、30%,20%。复试总成绩=a×20%+b×30%+c×30%+ d×20%。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考生政治站位、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考博动机与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每位考生必须提交附件一:“南华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2)专业素养能力考核:考察考生对于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水平等。
3)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创新能力、拟开展研究课题及初步研究思路,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高水平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科研课题、成果证明等)。
4)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口语测试、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职业规划及自我评价材料等。
五、录取基本原则
1、博士招生录取的总成绩以百分计。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2、博士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3、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脱产攻读上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4、各学院录取全日制脱产攻读考生人数不得低于录取总人数的90%(全日制脱产学习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的档案务必转入到南华大学,否则不予录取;校本部教职工复试通过后需同学校人事部签订协议后方可录取)。
六、复试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1、复试时间:2019年6月10-16日。
2、复试工作流程
1)上线考生凭有效证件到各学院报到,领取博士生复试报到单。然后到财务处缴纳复试费,再到招生学院报到,再参加复试。
2)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备查),以及个人拟初步开展的科研计划(交复试专家组)。
3)2019年6月17日上午12:00前,各招生学院将博士生复试报到单、博士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及博士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汇总表须按一级学科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4)学校召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拟录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正式录取并上报。
3、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304;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