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24日 15:59  点击:[]

关于做好学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学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1. 527日下午600前,各培养单位做好毕业生签约进展情况的跟踪与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就业材料(材料收集与报送说明见附件1)。

请校本部各学院和直属医院及时完成派遣数据输机工作(就业信息系统输机说明见附件3),输机工作结束后,进行“派遣审核”环节,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并按系统提示修改错误直至审核无误,直至中间屏幕为“1”。协作医院老师收取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通过顺丰或ems寄送至湖南省衡阳市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思就科。

审核通过后,各培养单位打印派遣信息学生核对签字表,内容应包含协议书号、姓名、性别、专业、单位名称、所在地区、扩展项1、扩展项5、档案接收单位、档案转递地址、档案转递收件人、档案转递联系电话、单位电话、毕业生电话等字段信息,由学生本人对相关信息核对、修正、确认签字。各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生核对的签字表在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确保派遣数据准确无误。同时,于63日中午12点前将派遣信息学生核对签字表、中心托管移交表、中心托管合同书等纸质材料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

2.63日中午12点前,各培养单位将就业协议书、录取通知书、升学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等就业材料按协议书号顺序排列扫描或拍照做成电子图片,并按“协议书编号后四位+姓名”的形式命名,同时将就业协议书一份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与原件电子材料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

3.63-5日,学校复核派遣数据,汇总编制就业方案并上报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派遣方案,核发就业报到证。

4.66日,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5.610日,以学院为单位到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领取《报到证》。

6.617日至21日,邮寄毕业生档案。

7.630日中午12点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毕业生离校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完成就业信息系统离校就业数据报送工作。630日下午,学校报送毕业生离校就业率。

8.71日至825日。815日前,各培养单位开展就业数据统计自查工作; 816日至25日,学校开展核查工作,进一步核查学生就业情况。

9. 820日下午6点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毕业生初次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完成就业信息系统初次就业数据报送工作以及就业统计核查报告,同时将最新就业材料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学校于830日报送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

二、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改派

1.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与原则,以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升学、出国(境)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制就业方案,经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签发报到证,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的关系转接

2.《报到证》又称派遣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用于到报到单位报到;副本为白色(也叫通知书),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的凭证。报到证的作用:(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的凭证;(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3)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5)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3.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原则上都不保留在学校,每位毕业生须确定毕业(档案)去向。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1)已签署就业协议书拒不上交的,按回原籍办理。

2)暂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派回原籍或中心托管,并对离校前未就业类别作说明,如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拟升学、暂不就业和拟出国出境等8种类型。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生填写的情况在就业信息系统中的“未就业类别”中做好输机工作。为确保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规定,未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的未就业的毕业生按回原籍办理。

3已有就业单位而单位不解决档案的毕业生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毕业生可将档案申请派回原籍或托管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也可将档案托管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手续办理可委托签约单位或毕业生自己办理(需提供托管合同书)

4)凡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填写档案转递申请表,就业方案上报为“出国”,报到证填写为生源所在地的省或地区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定向委培的毕业生先派回定向委培单位,如果确需调整就业方向的,可在到定向委培单位报到后征得单位同意改派,按改派程序办理。

5.毕业生就业计划上报批准后,需要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派遣后1年内持原就业单位同意改派的纸质证明、新单位同意接收的纸质证明、原《报到证》上下联以及毕业证与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及介绍信等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

三、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的手续办理

1.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后2年内落实单位,且需办理派遣手续的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如下办理。

1)毕业时中心托管的,凭协议书(接收证明)、毕业证与身份证原件、托管合同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派遣回原籍而在原籍就业的,可凭协议书(接收证明)、原报到证上下联、毕业证与身份证原件到原籍接收主管部门办理,也可以改派。跨省就业可凭协议书(接收证明)、原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到校领取改派介绍信与审批表。

四、毕业生档案邮寄

1.各学院负责整理、密封毕业生档案,按班级、学号排序,协作培养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研究生院思就科负责整理。学校于617日至21日,统一安排各学院邮寄毕业生档案,各学院应在邮寄期限前2天提供学生邮寄档案有关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档案接收单位、档案转递地址、档案转递收件人、档案转递联系电话)。

2.617日前,各学院将“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考取本校研究生、湖南省人才市场托管”三种类型毕业生档案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每种类型应按学号单独排序并列好名单。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

1.核查内容

1)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是否真实。各培养单位成立由院领导、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抽调得力人员,对2019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就业数据失真的要严查严处,做到零容忍,坚决防止就业信息失实和被就业现象的产生。

2)就业材料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实习证明替代就业材料情况;是否存在就业数据失真;就业材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有涂改。

3)就业数据填报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就业信息变更情况:已就业的毕业生是否存在更换就业单位、现已离岗位未就业;待就业毕业生是否已就业;是否存在统计性未就业的情况。

2.核查方式

采取用人单位电话回访、毕业生跟踪调查、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等方式,对就业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核查安排

1)学院统计与自查(815日前)

各培养单位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于82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思就科。材料应说明院、班核查情况、就业统计“四不准”落实情况、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情况、截止核查时间的就业率情况等。

2)学校抽查(816日至25日)

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对各培养单位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实的情况要求各学院进行整改。学校抽查期间,各培养单位可继续做好就业数据统计工作。

3)省就业指导中心核查

配合省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学院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单位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层层落实责任;要把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作为学院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指导、帮助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2.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各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任何人不得要求学生提供虚假就业证明,凡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经举报确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动员院系主任、任课老师、辅导员、班主任齐心协力,全面准确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核准毕业生离校就业与初次就业情况,每周按时完成就业动态数据报送工作,同时按时完成毕业生离校就业数据与初次就业数据的报送。

3.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认真分析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托底工作,确保就业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都能顺利就业,并于63中午12前将《南华大学2019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对于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前至少要做一次一对一的就业咨询与辅导工作,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

4.加强毕业生诚信就业教育。为了防止派遣性失业,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查看每个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于没有签协议书只有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或劳动合同的,同时收取一份四联的空白协议书,并将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粘贴在空白协议书上,并在就业证明上由学生写明“本人申请以此函派遣”签名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工作,教育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遵守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规定,培养良好职业素养,理性择业,履行协议,诚信就业。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培养单位材料收集与材料上交说明

附件2:就业信息系统输机说明

附件3:南华大学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58

附件1

 

各培养单位材料收集与报送说明

 

一、各培养单位材料收集

(一)就业去向材料收集

每一位毕业生都需要有去向,去向必须有且只有一样凭据、凭据的优先次序如下:

1.签订了的协议书:按协议书进行派遣

2.单位接收函:单位不签订协议书的,可凭函派遣(接收函包括就业合同、证明、接收函、单位提供的协议等),将接收函粘贴其空白协议书上。函上应有明确的接收意思表达、注明学生协议书号、单位联系电话、单位通讯地址、档案邮寄地址等内容,且需学生写明“本人申请按此函派遣”并签名

3.托管证明:在证明上需学生写明“本人申请以此函派遣”并签名

4. 回原籍申请:填写《南华大学 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5. 继续深造证明:出国、公务员、考取研究生、入伍等相关通知、调档函、文字证明等,已确定暂时无文字证明的,可按学生写的申请说明办理;出国的应申请托管或回原籍;上交继续深造证明材料的毕业生,需同时上交四份空白协议书;如已经签约必须有签约单位的解约函,没有解约函一律按协议书派遣。

学生本人拒不提交以上 5 种材料之任何一种的,按回原籍办理。

(二)档案去向与单位去向不一致的毕业生材料收集

没有找到工作或找到工作单位不接收该档案需要档案转递或托管,出现档案去向与单位去向不一致时,必须要求毕业生填写《南华大学 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材料收集与核对方法如下:

1.未就业的或单位提供接收函的老师需核对毕业生空白协议书(其中:未就业的返回空白协议书,已就业的但单位提供接收函的将接收函粘贴在其空白协议书上),毕业生填写《南华大学 2019 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2. 托管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

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办理,学生填写好档案转递表格后,学院到研究生院思就科领取合同书,办理托管手续,学院按要求统一填报移交表。

托管前请让毕业生仔细阅读托管合同,再确定是否托管。托管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既不能办理转正定级、工龄评定,也不能办理劳保、养老保险投保,同时如结婚或生育还得将托管事项转出。

1)适用人群:

①落实就业单位但单位不接受档案与户口;

②未落实就业单位。

2)托管类型:

①托管档案

材料收集:托管合同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约)。

②托管档案和组织关系

应为正式党员(介绍信上填写名称:中共湖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必须本人持介绍信和托管合同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注册,并按党章要求参加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安排的各项党员活动并按期缴纳党费。

③托管档案和户口

材料收集:托管合同书、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2 张、户籍卡、婚姻生育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约)。

3.毕业生自己到人才市场托管,必须提供托管合同书。

(三)定向生手续的办理

1.原有定向单位,学生提供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合同,按合同内容派遣。如需更改派遣单位,一律按改派处理。

2.定向生原无定向单位要求以非定向方式派遣的,学生需提供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

3.未落实单位的且不申请托管的定向生一律派遣回原籍。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就业材料电子图片。学院将就业协议书、升学录取通知书、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等就业材料按协议书号顺序排列扫描或拍照做成电子图片,并按“协议书编号后四位+姓名”的形式命名,63日中午12点前将就业协议书一份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证明函(接收函)复印件等纸质就业材料与原件电子材料,以及《南华大学2019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登记表》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

(二)63日中午12点前将派遣信息学生核对签字表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

(三)63日中午12点前报送托管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材料。

学院将“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2019年档案托管移交表”电子版报送至uscjyzdzx@163.com;并将移交表、托管合同(托管户口还应提供户籍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2张)等纸质材料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

(四)630日中午12点前,学院完成毕业生离校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完成就业信息系统离校就业数据报送工作。

(五)820日下午6点前。学院完成毕业生初次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完成就业信息系统初次就业数据报送工作。将本学院最新纸质就业材料与电子材料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报告与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的《就业咨询记录本》送至研究生院思就科。

(六)留级退学须有学校教务处正式退学、留级文件,数据库输入“取消”。同时将教务处文件交学校研究生院思就科。

 

 

 

 

附件2

南华大学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0

1

9

1

0

5

5

5

0

 

 

 

 

就业协议书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班级

 

个人电话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无签约单位可不填)

选择档案托管部门

()

1.回生源地

2.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

3.其它(自选)

申请档案回原籍

       

省中心托管

     

提供托管合同

      

申请原因

()

 

1. 未找到工作单位:          已核对空白就业协议书!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离校未就业类别,在相应的()内打√(必填项)

1)求职中(  );  2)签约中(  );    3)拟参加公招考试(  );

4)拟创业(  );  5)拟应征入伍(  );(6)拟升学(  );

7)暂不就业(  );(8)暂不就业和拟出国出境(  )。

 

 

2.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        )(与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同时上交)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电话:                                          

3.出国毕业生(只能选12

 

国家名称:                                        

 

大学或接收机构:                                          

 

申请人(签名)                学院(签字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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