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导师:
为更好地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评审与咨询工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决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专家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需报送的专家范围是:既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又是博/硕士生导师(包括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①已退休专家仍在指导博/硕士生的,一并报送;
②附属医院的专家在本单位指导博士/硕士生的,一并报送。
2.要求每位专家都要填写《专家信息简况表》(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专家汇总表》(电子版)并上交到学院。
3.学院汇总全院专家情况并填写全院的《专家汇总表》(电子版)后连同各《专家信息简况表》(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上交到学位办。
4.导师材料上报时间:2011年4月18日前;学院材料上报时间:2011年4月19日前。
5.表格下载及详细情况请点击《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16号 ) 。
附件:专家库报送有关表格及材料
研究生处学位办
20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