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同学尽快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评阅意见书并办理答辩手续,将意见提交导师,按导师及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
12月10日前完成答辩并提交所有材料到所在学院或医院,15日前学院或医院提交材料到学位办。
请各位同学尽快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评阅意见书,将意见提交导师,按导师及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注:1.盲审情况中Y1为只回来1份评阅表且为同意答辩,Y2为2份评阅表都同意答辩,Y1N1为1份同意1份不同意答辩,N2为2份都不同意答辩。2.博士学位论文只有3份都通过者方能申请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只有2份都通过者方能申请答辩。( 按学院排序)3.非学历人员中高校教师、工程硕士申请学位的专业必须与当初录取时一致,否则将会导致国家不予承认其学位,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