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研究生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17年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研究生的公共课一律不调课,已在排课中考虑了放假时间。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
研究生处培养办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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