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简章》,经考生申请报名、缴费、提交纸质材料,对报考考生开展了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0日16:0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院或报名学院。
研究生院研招办:胡老师 邹老师 0734-8282310。
衡阳医学院:王老师 15886479523。
核科学技术学院:肖老师 13327342466。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李老师 17783590138。
南华大学研招办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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