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研究生,根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免生接收工作。为使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23届普教本科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所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的资格名单推免生之列。
3)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我校其他可授权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以我校所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推免生申请程序
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9月15日前,学校上传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以及专业目录。
2、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前,申请人可填写《南华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将申请表发送至南华大学研招办邮箱(nhdxyzb@163.com)进行预报名。招生办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发送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南华大学,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8日至10月5日(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南华大学,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4、我校根据申请者填报志愿情况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5、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组织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6、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将拟接收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向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7、10月20日前,学校报送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名单。
凡有意申请南华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及填报学院(或医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南华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推免生复试工作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四部分。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1、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主要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考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3)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考核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4)综合面试测评
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以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复试评分细则
复试成绩总分100。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四部分成绩。
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专业课笔试40分;实验(实践)能力测试20分;综合面试30分。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以适当形式公布参加复试成绩。
3、录取工作
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推免生方可录取。
1.经审查符合推免生接收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验(或社会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四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推免生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省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关规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可获得第一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见《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五、其他说明
1、推免生接收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造假,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五学年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推免生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4-8282310;邮箱:nhdxyzb@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http://yjs.usc.edu.cn/zsb.htm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2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