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文件
南华研发〔2020〕2号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报及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报及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助管”岗位,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岗位。担任“助管、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应当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业优良、身心健康,兼任“助管、助教”工作不影响本人正常的学习和科研活动。
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本校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由学校提供津贴的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考试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得应聘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
二、岗位津贴标准
1、“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月,一学期最多按四个月计算。
2、“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博士生1500元/学期,硕士生1000元/学期。
三、岗位申报流程
1、“助管”岗位由学院或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设置“助管”岗位的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科研院所和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不能设置“助管”岗位。每个学院申请的“助管”岗位不得超过本院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2%。
申报程序:各单位填报“助管”岗位申请(见附件1、2),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填写“助管”岗位汇总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工作部。
2、“助教”岗位由学院根据研究生导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情况进行设置,每名研究生导师在每学期只能申请1个“助教”岗位。
申报程序:导师填写“助教”申请表(见附件4),经学院教研室及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审核;由学院填报“助教”岗位汇总表(见附件5),报研究生工作部。
四、岗位聘任程序
1、“助管”岗位聘任程序:
(1)研究生工作部通过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公布招聘岗位信息;
(2)各学院(或部门)受理报名、组织面试选拔,选拔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学院(或部门)自行聘用。
2、“助教”岗位聘任程序:
(1)各学院导师推荐;
(2)各学院进行选拔,选拔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各学院自行聘用。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表格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uscyjssjk@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的聘任工作,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研究生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2、坚持“谁设岗、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各设岗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聘用研究生进行工作指导,适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过程管理与考核,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确保研究生在“助管、助教”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
附件1:南华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
附件2:南华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附件3:南华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附件4:南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5:南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汇总表
南华大学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