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发[2006]91号
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改进培养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决定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的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主要依据《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和国家、省有关文件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及时间: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2006年开始5年为一周期,研究生培养单位5年内必须接受一次评估。
三、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实践及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四、评估程序及方法:采取单位自评和专家组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自评为各培养单位根据《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并形成自评报告;专家组现场评估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到各培养单位,采取听取汇报、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单位自评由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专家组现场评估的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和省学位办协商确定。
五、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并以适当的方式将评估结果通报各培养单位。
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是新形势下加强宏观管理,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希望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培养质量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各项培养过程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研究生 评估 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9月28日印发
录入员:李亮清 校对员:周芳友 共印40份
附件:
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评估内容 |
最 高
得 分 |
实 际
得 分 |
导
师
队
伍
建
设
(15分) |
职称与
学历结构 |
指导教师年龄、职称结构合理,1956年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1961年以后出生的硕士生导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其中40%以上应具有博士学位;5分;低于上述比例者,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倒扣。 |
5 |
|
指导条件
与师生比 |
导师认真负责,研究经费充足,工作条好,指导时间可以保证,导师数与在学研究生数之比在1:10之内,5分;指导研究生超过10人的导师占导师总数的10%以上扣1分,占20%以上扣2分。有导师没有科研经费的扣3分。 |
5 |
|
导师制度
建设 |
导师遴选制度、导师上岗制度、导师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建设齐全、执行情况好,5分;制度建设不齐全、基本执行,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教
学
工
作
(30分) |
培养方案 |
各学位点均有齐全、规范的培养方案,并根据变化及时制订与修订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定位明确,课程设置科学合理,体现研究生水平以及各学科特色、前沿性、综合性,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与执行 |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与个人培养计划,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课程建设 |
具有适合各学科的研究生教材、课件、实验环节,各门课程均有教材或讲义,积极引进国外原版教材,每门课程均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按教学计划开足课程,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教学组织与
实施 |
教学条件好,有适合研究生特点的授课方式课程考核与管理制度规范齐全,执行情况好,近三年教学档案(考试试卷、教案、教学大纲等)保存完好,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评估内容 |
最 高
得 分 |
实 际
得 分 |
教
学
工
作
(30分) |
教学改革 |
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改革,注重运用先进理念、先进手段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明显提高,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教育实践
(临床实践) |
广泛开展“三助”工作,积极组织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科研实践(临床实践),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25分) |
选题与
开题报告 |
有严格的选题与开题报告要求和管理程序,在读研究生开题报告保存完好,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中期淘汰
制度 |
建立研究生中期淘汰制度,执行情况好, 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
有严格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有据可查,近3年有保存完好的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激励机制 |
开展学位论文评优工作,有好的激励手段,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论文评审与答辩 |
有严格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制度,实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执行情况好,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科
研
与
学
术
交
流
(10分) |
学术活动
与
学术交流 |
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定期举办学术论坛,组织参加全国和湖南省组织的研究生学术论坛,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创新基地
建设 |
建设研究生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为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研究提供良好的环境,对研究生开展创新研究有资助,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评估内容 |
最 高
得 分 |
实 际
得 分 |
管
理
工
作
(20分) |
研究生院(处)管理机构与人员 |
研究生院(处)适应研究生规模,健全了管理机构,配齐了管理人员,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达到70%,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院(系)管理机构与
人 员 |
院(系)根据研究生规模,建立了管理机构,配齐了专职管理人员,基本实现了管理信息化,5分;基本达到上述要求,3-4分;达不到上述要求,1-2分。 |
5 |
|
管理制度 |
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与监控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结果有据可查,5分;基本执行,3-4分;执行不力,1-2分。 |
5 |
|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
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人生观教育工作,组织研究生参加政治时事学习、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等活动,5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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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内 容 |
得分 |
奖励得分 |
近三年来,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单位,加1分,获得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单位,加2分;积极开展优质课程互选、实行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开展其中一个方面者,加1分,开展多方面者,加2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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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有关说明:
整个评估一级指标体系权重分配为:导师队伍建设,15分;教学工作,30分;学位论文工作,25分;科研与学术交流,10分;管理工作,20分;总计100分。数据中的“以上”均包含该分数。加分根据各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记入总分。
评估主要采取单位自评和教育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被评估单位参照评估体系提供自评报告。
评估标准为本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结果等级: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等;75-89分为良等;60-75为中等;60分以下为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