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0年06月18日 10:29 佚名 点击:[]

关于申报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 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申报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工作新平台、推进德育资源建设等为手段,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围绕大学生思想教育(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园区学生管理、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大学生党建(主要包括党员思想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沟通平台建设、心理健康评估)、大学生典型培育(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典型、学习标兵典型、自强不息典型、志愿服务典型)、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社会调研、义工活动)、大学生特色专题教育(主要包括生涯发展教育、公益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国防教育)等内容,不断创新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和队伍建设。

2、项目建设要求:主要做到“三有”,一是有创新,项目能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或难点,提出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二是有影响,项目在校内具有引领作用、示范效应,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有省级以上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能够成为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三是有成效,项目要有明确的教育针对性,育人效果明显,学生参与广、受益大,教育功能和示范作用能够辐射全省。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必须为学校已立项项目,并已经在学校广泛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并能在其他学校推广应用。

3、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4、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生(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干部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每人限主持1项。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可申报1-2个(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可增报1个项目),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项目可以联合申报,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2、全省今年立项建设省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50个。对各校上报的项目,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项建设。

3、省里资助每个立项建设项目一定经费,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

4、项目建设期为13年。对建设到期的项目,我委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发文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称号,并颁发相应的匾牌。

5、申请者须填写《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处室网站”栏目点击“工委宣传部”后进入“最新文件”下载,网址:gov.hnedu.cn)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2010531前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办公楼1006房)。电子文档请发至xcb@hnedu.cn

联系人:贺星辉,联系电话:073184743239

 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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