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南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附件: 南华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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