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更好的推进创新项目的实施,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2008年获教育厅立项资助的所有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二、检查的内容
研究工作进展,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的方式及时间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校研究生院(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学校研究生院(处)审查并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处)审查合格后,方可核拨下一阶段经费;如没有提供中期检查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则停拨经费。
请各单位按照《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于10月的最后一周将《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报省学位办。我办将于11月对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