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本表仅用于毕业证、学位证丢失(损毁)后的补办证明书使用,一式两份,学校和省教育厅各存一份。2.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份办理,约1个月后领取。
所需附件:1.录取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部门印章。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学位授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部门印章。3.整份报纸。4.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5.二张2吋彩色免冠照片。(2001届以后毕业生不需第1和2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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