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协作医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严格把控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控制,各学院在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按照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完成以下研究生培养过程工作:
1、2016级博士研究生完成“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培养手册第15页);根据“南华教[2009]15号《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进行。
2、2016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见培养手册第5-13页);具体要求参照附件一“南华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暂行管理规定”
3、开题报告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于2018年4月2号前提交“本学院的开题报告工作总结”及“南华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专家考核汇总表”,附件二至培养办。
4、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应如实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中。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南华大学2017-2018学年夏秋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