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机构设置及职责

2021年11月22日 17:58  点击:[]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

单位名称

科室名称

联系方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综合办公室

0734-8282416

学科建设办公室

0734-8281311

招生办公室

0734-8282310

培养办公室

0734-8282276

学位管理办公室

0734-8281311

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0734-8282659

(二)部门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以人才强校战略为引领,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目标,研究制订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谋划一流学科建设,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双一流”资源配置,推进一流学科的培育、创建及管理工作;

3.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服务工作;

4.参与确定学校涉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和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的相关经费,优化资源配置;

5.优化学校学科与学位点布局,组织学位点申报与调整,组织开展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等工作;

6.负责编制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负责招生宣传、报名、组考和录取等工作;

7.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审核,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培养和质量保障工作,负责学籍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8.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学位管理等工作;

9.负责研究生就业宣传、帮扶、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10.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监控及考核等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联合培养基地等管理工作;

12.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招生资格审查及管理等工作;

13.组织实施我校与国内外相关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14.做好研究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学术交流、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指导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开展工作;

15.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职责

1.综合办公室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综合事务的协调工作;

(2)负责部门年度预算和经费管理;

(3)协调各科室完成部门计划、总结、制度、报表、会议等日常行政事务;

(4)负责文件收发和管理归档等工作;

(5)负责部门固定资产和办公物资采购与管理;

(6)负责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部门印章管理;

(8)其他工作。

2.学科建设办公室

(1)在人才强校战略的引领下,协调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全校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2)优化学科布局,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双一流”资源配置,推进一流学科的培育、创建及管理工作;

(3)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单位的学科建设,组织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工作;

(5)组织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动态监测与考核验收工作;

(6)参与全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拨付、

审核、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7)负责ESI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统计工作;

(9)其他工作。

3.招生办公室

(1)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3)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研究生招生报名、组考、录取与总结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6)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7)负责与高水平大学之间的招生合作与交流;

(8)其他工作。

4.培养办公室

(1)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管;

(4)负责研究生学籍(核验、注册、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学历等)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联合培养基地等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我校与国内外相关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导师绩效的管理;

(8)负责组织研究生各类学科竞赛工作;

(9)其他工作。

5学位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订、完善研究生学位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优化学位点授权布局,组织学位点申报与动态调整;

(3)负责组织教育部专项评估、合格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抽检、评选和奖励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评定、授予等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等管理工作;

(7)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相关事务;

(8)其他工作。

6.思政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1)负责制订研究生日常管理、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研究生的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

(3)负责指导校研究生会和研究生团委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学术交流、文体活动;

(5)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对所属研究生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档案接收、传递工作;

(6)负责研究生就业宣传、帮扶、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8)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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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
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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