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的通知

2010年06月18日 10:29 研工办 点击:[]

关于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校发[2008]17号文件)第六条,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担任,组员应包括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管理管理干事及1至2名研究生导师代表。

基于以上条例,请各学院尽快开展与完善此项工作,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并在12月5日之前,将小组成员名单以附件格式文件通过办公网报于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8282659。

                                           研究生工作部

                                               2008-11-24

 

 

 

附件:

______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Email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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