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的通知
2010年06月18日 10:29 研工办 点击:[]
关于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校发[2008]17号文件)第六条,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担任,组员应包括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管理管理干事及1至2名研究生导师代表。
基于以上条例,请各学院尽快开展与完善此项工作,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并在12月5日之前,将小组成员名单以附件格式文件通过办公网报于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8282659。
研究生工作部
2008-11-24
附件:
______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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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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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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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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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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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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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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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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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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