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研究生欠缴学费的通知

2010年06月18日 10:29 研工办 点击:[]

关于催交研究生欠缴学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截至2008年11月19日财务处显示研究生欠费总金额为4535100元,其中,非学历研究生欠费2025000元,约占44.7%;已毕业离校研究生欠费85800元,约占1.8%;博士生欠费309800元,占6.8%;统招生欠费2114500元,占46.6%。总的来说,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欠费现象严重,统招生中协作医院和附属医院的研究生欠费现象相对较重。针对以上问题,研究生工作部(处)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非学历研究生催交学费工作。由于非学历研究生比较分散,在校期间短,联络困难,学院负责对每个欠费学生进行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要求学生在于12月10日前交清学费,对逾期不交纳学费的学生,延缓其培养进程,另外,若学院非学历研究生交费不到位情况,暂缓学院非学历研究生教育业务费的提成。

二、已毕业离校研究生欠费催交工作。学院负责通知本单位已毕业欠费学生,要求其本人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核实并交纳欠费,如果逾期不交,研究生工作部(处)将名单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

三、博士生欠费催交工作。学院负责通知欠费学生及其导师,要求学生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交纳欠费,对逾期不交者(博士生若为我校教职工,研究生工作部(处)将名单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学院不得准其报到注册,延缓其培养进程。

四、统招生欠费催交工作。学院(协作医院)负责通知欠费学生及其导师,要求学生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交纳欠费,对逾期不交者,暂停发学生的普通奖学金。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欠费催交工作(具体见附件研究生欠费名单)。异地学生可通过银行汇款,异地汇款时必须注明学号、姓名并保存好汇款凭证:

户名:南华大学     帐号:307901040001041

开户行:湖南省衡阳市农行亚银支行  

                                    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

                                      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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