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半年博士及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盲审的通知

2017年08月28日 11:34  点击:[]

各有关学位申请人员:

原来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硕士)的论文盲审工作是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根据工作需要,以后以上人员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申请学位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等工作仍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

论文重复率检测(第一次检测)时间:2017年9月15-25日(其他时间不受理)。:

其他有关事项请查看学位办2017年2月24日发布的《南华大学2017年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二、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硕士)

1.论文重复率检测(第一次检测):

检测时间:2017年9月20-30日(其他时间不受理)。

检测方式:申请学位研究生将论文电子版提交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收齐所有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检测(学位办不接受个人的论文检测。申请学位研究生需提前与申请学院联系并确定学院要求的论文提交时间)。学位办在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汇总表及检测报告单反馈给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反馈给导师及研究生,以便于导师、学生进行修改。

检测目的:检测结果供学院了解学位论文的整体情况,并供导师指导论文修改、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审时参考。复制比不超过30%为合格论文;超过30%低于50%者为不合格论文,需要经过认真修改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报告后才能进行论文送评审;复制比为50%及以上属于严重抄袭,应重新撰写论文并推迟半年答辩。

论文要求:完整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包括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医学类学位论文还包括综述部分。

2.论文盲审

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非学历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匿名评审(盲审)。学位申请人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至少比正式答辩早一个半月)向学院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学院保存);

2.《盲审论文本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3.一份打印的《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申请表》;

4.打印装订好的学位论文(按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封面及内容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

同等学力人员交3份学位论文,其他人员交2份学位论文。学院需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南华大学(含协作培养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5.《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专家评议表》。将评议表中“专业名称”“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填好(“论文编号”由学院负责填写),每本论文夹一份评议表,双面打印。

6.论文评审费。

其他有关事项请查看学位办2017年2月24日发布的《南华大学2017年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8月28日

上一条:南华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及有关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
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