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2011年03月16日 10:51 学位办 点击:[]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精神及《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为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树立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杜绝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引进清华大学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所有在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按《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接受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一、提交时间:
    截止到2011年4月11日(学历硕士研究生)
    二、格式要求:
    1.学位论文(电子版)一律使用简体汉字书写,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不包含中英文摘要、中文文摘、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索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个人简历、致谢词、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以及图片等内容。
    2.学位论文电子版应为word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文件名以“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注:中间连接符号为半角中橫线“-”),如001-20070001-张三.doc。
    三、提交方式
    1.学位申请人将论文终稿的检测电子版(要求见上述“格式要求”)、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或医院,同时提交“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
    2.各培养单位(包括协作培养医院)将本院研究生提交的论文电子版(指学历硕士研究生)汇总并对比纸质版检查无误后生成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或医院代码+学院或医院名称. zip”,如00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zip),并于每年4月15日统一将压缩包文件及“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处学位办。
    四、检测结果及处理:
    1.重合字数比例等于或低于论文总字数的30%,且重合部分为该论文非核心部分,认定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可进行资格审核;
    2.重合字数比例为论文总字数的31%-49%,认定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3.重合字数比例等于或超过论文总字数的50%,认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问题,应延期半年申请学位。
    对导师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或指使、放任抄袭,导致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发生抄袭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该导师的相应责任;若导师指导的学生连续发生多起学位论文抄袭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依据调查结果给予停止导师资格一定时间或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五、学院代码查询:南华大学 学院(医院)代码表
    只有在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并安排答辩。未进行检测者不能申请学位。请各学院(医院)组织召开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会议,认真学习《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好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希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位导师及研究生与学校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术声誉,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共同努力。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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