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

2010年06月18日 10:30 培养办 点击:[]

南华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严格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要求就座。

二、考试时必须将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准考证)放在桌上,待监考教师检查。

三、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入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四、闭卷考试除必需的文具外不得携带移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书籍、笔记本和有文字或符号的纸张入座,违者以舞弊论处;开卷考试可带任课教师允许携带的书籍和用具。

五、答题一律用蓝色(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试题上如有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应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不得询问与答卷有关的问题。

六、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再返回,特殊情况要离场须先征得监考教师同意。试卷一经带出考场即作废。

七、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不准夹带,不准传递纸条,不准抄袭他人答卷和换卷等,对违犯考试纪律和作弊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八、考生如有作弊行为,监考老师可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作弊资料和考卷,考试结束后报研究生处按《南华大学研究生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九、提前交卷者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议论、喧哗。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笔交卷,并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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