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于原同等学力(脱产)研究生、同等学力研究生及其它非学历研究生,又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为学历研究生。
2 填写表格http://yjs.usc.edu.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880,在正式录取为学历研究生开学的第二周交研究生处培养办,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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