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019年05月10日 09:50  点击:[]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文具由考点配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用品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的物品存放于考场外的“小物品存放处”,考点不负责保管,丢失自负。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栏目。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规定范围外答题均视为无效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及答题卡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记零分处理。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0日

上一条:南华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注意事项
下一条:2019年博士研究生现场资格审查和初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北校区办公楼四楼

电话:0734-8282416(综合办)、0734-8282310(招生办)
0734-8282276(培养办)、0734-8281311(学位办)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