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告考生书

2019年11月01日 11:22  点击:[]

各位考生:

        热烈欢迎你们在湖南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祝取得好成绩。在现场确认前,根据教育部的报考程序和文件规定,提醒你们注意以下事项:

        1、网报信息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信息,不能弄虚作假;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考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只对有效并且缴费信息进行确认。因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录取的,责任自负。

        2、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报时已经点击确认,签署承诺书是诚信考试的保证,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有网报成功的考生均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在现场确认期间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核验仪调取网报信息进行确认。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在职考生还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工作单位有关材料或者户籍证明(户口本)。

        4、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有关认证机构进行核验,并将核验报告提交报考的招生单位,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供。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和网络教育应届生除身份证外还需携带本人考籍证或学生证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我省为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统一配备了作答工具,除有特殊要求的科目,考生不得自带作答工具,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6、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请你们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提醒大家注意保存密码信息。

        7、201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

        8、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最后,再次提醒注意报考点的具体规定,以免耽误考试,并祝大家现场确认过程顺利。

               

二O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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